记者从天津市旅游局获悉,即日起本市将重点打击“黑旅行社”、“黑导游”、“黑车”、“黑门市部”等现象及以零团费、负团费的旅行社经营操作模式。
今起市旅游部门将定期发布旅游投诉信息,还将聘请社会监督员,利用明察暗访形式监督旅游线路接待环节。针对“一日游”市场、强迫购物、虚假旅游广告等游客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以及赴台旅游、出境旅游等重点市场,市旅游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
本市要求各旅行社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悬挂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并应有完善的投诉处理制度和处理流程,投诉电话对外公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而在旅行社日常经营方面,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必须签订旅游合同,且不得以零、负团费的操作模式组团。旅行社门市部旅游路线和产品必须与总社统一,不得独立经营组团、接待等业务。在聘用导游人员方面,旅行社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近期,市旅游局将与全市所有旅行社签署《旅游安全责任书》,并建立“旅游包机、专列备案制度”,维护游客正当权益。据市旅游部门负责人介绍,市旅游局还将联合工商、物价及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等单位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低价揽客、欺诈购物、擅自减少或缩短旅游行程和项目等现象,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治理,重点打击“黑社”、“黑导”、“黑车”、“黑门市部”。对旅行社出现“零、负团费”、削价竞争、超范围开展旅游业务等违规或违法行为,旅游管理部门将依据规定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