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于2011年1月12日刊登的《“9.9元一天游”引发清远旅行社地震》一文引起了社会及旅游主管部门的强烈关注。记者随广东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人员一同前往清远展开深入调查。经调查发现,“9.9元一天游”不存在“零负团费”问题,清远国旅和中旅并未接到来自游客的投诉,但两社身为旅行社行业协会的会长和秘书长单位,因未尽及时沟通通报的责任,造成其他旅行社的公愤与不满,而受到清远市旅游局的通报批评。
据清远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清新县旅游局举办“清远乌鬃鹅旅游美食嘉年华”活动,是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并拨出专项活动资金,由清新县旅游局主办、清新县旅游协会、清新县滨矿·金五菱国际建材广场协办,旨在宣传美食,推介清新旅游。
清新县旅游局副局长罗宁告诉记者,该活动得到了清新县多家旅游景区的支持和赞助“我打算邀请清远市8家旅行社来参加活动,告诉他们有免费门票和免费试吃券。”他坦言,他首先将这个消息告诉了作为旅行社协会会长和秘书长单位的清远国旅和中旅“当时因为这两家旅行社分别在清远市电视台和清新县电视台投放了独家广告,他们提出置换多一些数量的免费票,我同意分别给两家3000张。”
然而正是因为一则“乌鬃鹅美食嘉年华一天游价格9.9元”的广告,引起了其他旅行社的不满。记者了解到,部分旅行社看到广告后才得知有免费门票这回事,便纷纷打电话给罗宁,而罗宁也相继给出了门票。从《“乌鬃鹅”美食节景点门票签领单》上记者看到,其他旅行社分别领取了200张或300张。
没有及时获取免费门票信息,又没有领取相应多的票数,广告方面还被抢先一步,包括开心假期旅行社、清远青旅在内的15家旅行社向清远市旅游局递交了《关于解散或重组清远市旅行社协会的请求》。
■最新调查
“9.9元一日游”并非“零负团费”
“零负团费”在业界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从字面上理解,即不收客人的参团费用,甚至出钱倒贴给参团的游客;而另一种更为专业的解释是指“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
广东省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廖国强告诉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该线路并不存在“零负团费”的问题。他表示,“9.9元一日游”在当时当地的情况下是行得通的,不过未必能保证优质。
清远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科长黄敏亲历了美食节的活动现场,他也告诉记者,起初秩序稍有混乱,但第二天便发现清远国旅和中旅两社安排的游客井然有序地拿票领餐,并没有出现罢游的情况。
记者还了解到,“9.9元一日游”的线路囊括了车费和餐费,餐费为每人3元,盒饭一个,内有荷包蛋、香肠各一,青菜若干,游客可以免费试吃现场的乌鬃鹅。不可否认的是,乌鬃鹅的数量有限,游客基本上只可尝一块。
黄敏表示,线路中含有一个购物点,而这并没有违反《旅行社条例》。
“9.9元”靠的是“套车”技巧
“以这个价格运作,我们需要的是一定的技术含量。”清远国旅总经理刘汝胜解释道,9.9元并没有低于成本,其中“套车”技巧是关键。他向记者描述了整个“套车”的过程,从上车地点到清新县景区目的地仅5至6公里的车程,旅行社在票上写明出发的时间,将客人分期分批安排好,包车将第一批客人送到目的地活动期间马上回来接送第二、第三批游客,以此类推,一部40座的旅行车一天能解决200人左右的交通运输,则大大节省了运营成本。
“但是这种做法也是有风险的。”清远中旅副总经理胡伟洪表示,想要通过这种方式节省用车成本,就必须要有足够的人气。如果车子上座率不高,就有可能亏损。
“经营不善不能让旅行社协会来负责”
对于为何不将获得免费门票的信息在广告刊出前就告知协会的其他会员单位,胡伟洪表示自己并没有这样的义务。“我只能说自己失了大哥风范,但我不认为其他旅行社的经营不善也要我们来负责。”他表示,一些会员单位的旅行社在经营上频频出现问题,以至于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而作为协会秘书长的他,一方面要以自己公司的经营为重,另一方面还要催促其他会员单位交会费,压力也不小。
胡伟洪表示,最理想的是由专职人员担任旅行社协会秘书长一职,但这一职位并没有薪酬,也使得处境尴尬。
刘汝胜事后与其他旅行社的总经理进行交流沟通,发现一些旅行社甚至连什么是“套车”都不知道,他表示讶异。他认为,在激烈的竞争下,旅行社需要想尽办法节省成本,巧妙地运营,而不是输了以后“玩针对”。
清远国旅和中旅受通报批评
尽管各有说辞,但记者从清远旅游局获悉,清远市旅游局、市旅游协会研究决定对旅行社分会会长单位清远国旅、副会长兼秘书长单位清远中旅,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对于这种处理结果,清远市旅游局局长雷玉春表示,造成其他旅行社的公愤和不满情绪,两社均有相应的责任。清远国旅、中旅分别是旅行社行业协会的会长和秘书长单位,确实存在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在工作业务协调、通报不及时,处理旅行社之间意见与矛盾办法不多,主动性不强。比如此次活动,在自己掌握旅游资源和产品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通知相关旅行社共同参与策划线路,未能尽到会长和秘书长单位的责任。
廖国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整个活动中,清远国旅和中旅的确有做得不当之处。他调查发现,“9.9元一日游”针对的是成人,而儿童和学生的价格需要19.9元,“这就存在歧视性收费的问题。”他表示,“同团不同价”的做法实际上是违规的,在此之前有过类似的案例,比如香港游中不购物的游客被要求补钱,该旅行社就是违规操作,并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经过调查,廖国强发现此次活动中,不少旅行社和游客并未签署相应的合同,既没有行程表也没有发票。“这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维持市场秩序是相当不利的。”他表示,从“双维护”的角度出发,旅行社和游客双方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签署旅游合同。
“一日游行程简单,有些旅行社嫌麻烦,就将其省略了。”不过他建议,为避免程序上和操作上的冗繁,可以尝试拟定针对一日游的旅游合同,将餐标、线路、价格以及双方的责任等内容写明,这样才能进一步规范“一日游”市场。
“在没有投诉的情况下,要界定低价劣质游确实有难度。”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资深旅游业人士劳毅波建议,面对低价,消费者应该要有一定的心理预期。“一分钱一分货,虽然低价并不一定意味着劣质,但是低价不可能买得到优质游。”
针对此次事件,劳毅波认为,这并不认定恶性竞争就此存在。大旅行社形成品牌、规模,也有一批消费客户,他们养成了较好的消费习惯,而这些正是大社拥有的良好社会资源,但这并不意味着小旅行社就没有生存空间,广州就有小社变大社变强社的例子。
“不可否认的是清远的旅游市场还不成熟。”劳毅波认为,如此低的价格吸引了几千名游客,一则说明这个是大众化的市场,二则说明消费市场仍未成熟。“3元钱的餐标放在广州肯定是受冷落的。”